事关以后买菜!12月1日起禁止使用

来源: 玉林晚报2023-08-03 13:51:1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超市、菜市场灯光下水灵新鲜的蔬菜,买回家却发现有“色差”;看着色泽亮丽、让人食欲大动的鲜肉,离开菜市场灯光却变了样……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新规,明确销售猪肉、熟食、海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新规将于今年12月起施行,引发多方关注。

探访:生鲜“美颜灯”还有商户在用

记者走访发现,在玉林天心、新民、城西、垌口等生鲜市场里使用生鲜灯的情况较少,大部分生鲜肉摊都使用市场统一配置的白炽灯。在天心综合市场里,只有一家肉铺正在使用红色生鲜灯。据摊主介绍,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肉类都显得油光水滑。

一些肉摊开着“生鲜灯”。

而在没有市场统一管理的路边摊和个体经营铺面,生鲜灯的使用则是比比皆是。一些超市的鲜肉柜和水产柜还分别使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新民路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介绍,超市生鲜区域的“生鲜灯”都是统一配置,但不影响商品的品质,质量都有保障。同时,在部分水果店、海鲜店等,也安装了生鲜灯。

部门:将严查“生鲜灯”使用情况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表示,“生鲜灯”的使用会显著美化食物颜色和“新鲜度”,可能对消费者在选购生鲜商品时造成一定误导,应当规范使用。《办法》正式执行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严格遵守新办法的要求,严查“生鲜灯”使用情况,规范市场销售行为。

采写丨记者 张宗海 实习生 唐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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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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